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2012届和201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确认审查的通知

2014年05月21日 10:39 长安大学资助教育中心 点击:[]

按照教育部教助中心201435号通知要求,请各院(系)认真做好2012届和201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确认工作,通知2012年及2013年毕业受到补偿或代偿资助(包括新批准的2013届第二批)的学生及时登录学工部资助教育中心网站下载《在职在岗调查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于610日前(以邮件签收日为准)通过特快专递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资助教育中心(710064)。逾期不候。请在邮件上注明:“在职在岗调查表”字样。

联系人:马老师(收)

联系电话:02982334149

附件:在职在岗调查表

2014521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放2011、2012、2013届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