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2012届、2013届毕业生:
我校2011届毕业生第三次、2012届毕业生第二次、2013届毕业生第一批第一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已交由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与长安路支行代为发放或冲抵贷款。发放时间: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2日。请同学们查询到账情况。
学工部资助教育中心
2013年12月25日
上一条:关于2012届和201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确认审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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