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工科试验班:
根据《关于做好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19﹞074号)和《关于做好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新疆籍学生基础信息、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数据和学院审核等程序,现拟分别对冯月等164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曹天乐等241名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予以资助,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本科生奖励与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渭水校区北辰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61105098;邮箱zzzx@chd.edu.cn,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8-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