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工科试验班和校属有关单位:
依照《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长大学[2018]184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团体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推荐,10月29日学校对推荐的各院系长大·标兵奖、长大·卓越奖材料进行书面评审(评委名单见附件),评选出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答辩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本科生奖励与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校本部北院教学主楼225),联系电话:82334149;邮箱zzzx@chd.edu.cn。过期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