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具有政治坚定、健全人格、专业技能、科学素养、人文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社会担当的拔尖创新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引导学生奋发有为、刻苦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以及《长安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规定(2013年修订)》,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请各院(系)、有关评奖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奖励与资助计划”,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