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届和201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教助中心【2015】57号通知要求,请2013年及2014年毕业,受到代偿资助的学生(包括2014届第二批)下载《在职在岗调查表》,如实按要求填写并于6月10日之前快递邮寄至校资助教育中心。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北段长安大学渭水校区
收件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9―83135067
资助教育中心
2015年5月17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5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4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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