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届和2012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教助中心【2013】33号通知要求,请2011年及2012年毕业,受到代偿资助(包括刚批准的2012届第二批)的学生到“资料下载”《在职在岗调查表》,如实按要求填写并于6月10日之前快递邮寄至: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资助教育中心(710064)
陈老师 (收)
联系电话:029―8233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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