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在4月22日―5月9日之间,登录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注册,并按网站提示打印材料。
2. 学生将“申请声明”“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递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应对学生的个人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奖惩情况、参加学校或学院就业情况、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学院将不符合要求(情况不属实、不符合华民慈善基金会资助要求)的材料退回学生本人;对于符合要求的材料,在“华民慈善基金会2013年(第六期)长安大学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上登记,将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并将“项目申请人登记表”加盖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后与“申请声明”、“项目申请书”、“华民慈善基金会2013年(第六期)长安大学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请信息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以学院为单位在5月9日前统一递交本部资助教育中心。
3.
资助教育中心对全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所在学院;对于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的,按照华民慈善基金会规定的时间统一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