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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3年10月20日 22:42  点击:[]

各学院(系)

根据《关于召开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启动会暨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9号),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现已上线,为做好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长安大学2023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备注:往届生,定向委培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能申请。

补偿代偿金额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制内实际缴纳的学费总额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

本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0不足最高限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基本学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线上申请

(一)申请网址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二)截止时间

毕业生需要在102923:59:59之前完成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1)。

注意事项: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信息,务必准确。

院系审核

(一)审核时间

各院系需要在112日前完成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院系审核工作。

(二)审核要点

1.各院系需严格审核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学费金额,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不含住宿费。如填写不规范需退回学生重新填写。

2.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审核时可查看《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附件2

(三)工作要求

院系审核结束后,需批量导出学生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13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北辰楼404办公室)。

注意事项

1.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学院应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位2023年毕业生知悉此政策。

2.暂时未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2023年毕业生请按照要求选择相应模块并填报系统,相关材料补交日期另行通知

3.超过20231029日未申报者,将无法补报。

六、咨询方式

1.关注“长安大学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2.长安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网站https://zzjy.chd.edu.cn

3.联系人:郭海丽

联系方式:61105098

联系地址:长安大学北校区北辰楼404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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