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相关学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批结果,批准我校2022年毕业生第二批符合规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522人,其中本科生140人,研究生382人。
现对批复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箱或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8日
咨询电话:029-61105098
邮箱:jydc@chd.edu.cn
地址:北校区北辰楼404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长安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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