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工科试验班: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和《关于做好陕西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新疆籍学生基础信息、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数据和学院审核等程序,现拟分别对哈富贵等159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马威等244名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分别予以500元和300元资助,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本科生奖励与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渭水校区北辰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61105098;邮箱zzzx@chd.edu.cn,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资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