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社会(各地校友联谊会)奖助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院(系):
根据各地校友联谊会奖助学金捐赠协议的有关内容、《长安大学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结合《长安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规定(2013年修订)》,开展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各地校友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经过学院审核、公示,上报等环节,决定孙鑫等109名学生获得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社会(各地校友联谊会)奖助学金,现将名单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2018年5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邮件形式向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反映。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chd.edu.cn。
附件1: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校友联谊会奖助学金初评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