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助中心[2016]63号文件通知要求,为做好2014、201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职在岗调查对象:
2014年第一批、第二批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学生
2015年第一批、第二批获得补偿代偿资格的学生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在职在岗调查表(纸质版)
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均为原件),必须为本人黑色中性笔亲笔填写,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 在职在岗调查汇总表(电子版)
要求:
2014年毕业的学生填写“201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汇总表”(附件2)
2015年毕业的学生填写“201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汇总表”(附件3)
学生需仔细阅读表格内填写要求,如实填写,并以 “在职在岗调查+毕业年份+ 第一批/第二批+姓名+学费/贷款”命名文件。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在职在岗调查表”纸质版:请于6月10日17时前(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邮寄至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北段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资助教育中心张老师收。联系电话:029-83135158
2.“在职在岗调查汇总表”电子版:请于6月10日17时前,发送至zzzx@chd.edu.cn,邮件主题必须以“在职在岗调查+毕业年份+ 第一批/第二批+姓名+学费/贷款”命名。
四、其他:
请相关学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报送,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缺一不可,因材料不全影响在职在岗调查结果的责任自负。如有其他疑问:电话:029-83135158
附件1:在职在岗调查表
附件2:201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汇总表
附件3:2015年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