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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考上大学保你就学无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2007年07月05日 00:00  点击:[]

只要考上大学保你就学无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今年秋季入学起,国家将实施新的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新资助政策有些什么特点,国家投入有多大,有多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从中受益?

“入学带张表,无忧进学校。”

“党的阳光、公共财政的阳光是完全可以照到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上的。”

日前,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2007年秋季开学起,新的资助政策将在全国实施。新资助政策让人振奋,含金量高,覆盖面广,资助强度大,帮困奖优并举,在积极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注重优化教育结构。

政府的决心有目共睹,制度的设计可圈可点。据测算,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这是自建国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助学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据了解,这一新政策将惠及全国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高校向具备资质青年敞开门

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和扶持政策等,保障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今年,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5月9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让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大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与此同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经测算,各项政策都真正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将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多元混合资助既帮困又奖优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高校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这个新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一个非常清晰的解决路径---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新资助政策有几个引人注目的地方:

一是既帮助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这个奖励名额比较少,不管是不是家庭经济困难,只要满足条件都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

二是确立了合理的资金分担机制。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中央所属院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院校,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和中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同时,还规定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

三是新资助政策特别强调了政策导向作用。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促进人才资源分布更趋合理。

既注重增加教育投入,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成为新资助政策设计的一个重要思路。

资助强度和覆盖面大幅提高

新资助政策一大亮点就是资助强度和覆盖面均大幅度提高。

从资助范围看,中央财政设立的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资助5万名高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0.3%。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将奖励资助约51万名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高校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约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

从资助强度看,国家奖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8000元,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500元,增加到生均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000元,增加到生均1500元,不分档次。

有人做过一个测算,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果成绩优秀的话,还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款6000元,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那么,这个学生每年有望获得资助13000元至15000元,完全可以解决上学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问题。

此外,为鼓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即:中央部门高校毕业生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中央主动作为加大助学投入,并不意味着大学教育是免费教育。高等教育实施成本分担机制是国际惯例,上大学缴费是大学生的义务。正如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所说:“大学寄托着学生用知识改变命运的梦想,新的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减困难,帮助他们增信心、长才干,但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并不是免费教育,国家不能全部包下来,有远大志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不会完全依赖于国家资助,要学会勇于面对困难、勤奋学习、自强自立、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努力回报祖国。这是国家对于每一个正在就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进入大学的大学生真诚美好的期盼。”

新闻来源: 教育部

上一条: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07]90号) 下一条: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财[20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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