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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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安大学社会(各地校友联谊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8年04月10日 18:03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各地校友联谊会奖助学金捐赠协议的有关内容、《长安大学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结合《长安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规定(2013年修订)》,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18日开展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各地校友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奖励与资助计划”,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各地校友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1:评选具体安排

附件2: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社会(校友会)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本科生)

附件3:各地校友会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2017-2018学年长安大学(各地校友联谊会)奖助学金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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